12月4日,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宣传活动在山西省水法治宣传基地(汾阳市禹门河公园板块)举行。
活动现场。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持续推进水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活动上,山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咏梅详细介绍了省内各级水利部门在水利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的情况。
据介绍,山西省水利厅近两年先后推动完成《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目前,山西省各地市也已颁布实施涉水地方性法规27部,其中吕梁市出台了《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为当地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执法方面,山西省各级水利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新修订的《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密切关联,目前已接近尾声。其间,吕梁市两级水利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总结成效经验,挖掘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运用的制度经验,助力形成群众关心支持、多部门协力推进的河湖安全保护氛围。
围绕普法工作,山西省水利厅在全省所辖范围内先后建成18处省级水法治基地,开设以案释法、法苑天地等法治宣传栏,设置“晋水以案释法”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展示牌,深入挖掘展示传统水文化资源,展示治水名人故事、相关诗词文章等,让一部部水法律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
山西省水法治宣传基地(汾阳市禹门河公园板块)揭牌。
冬日的禹门河结了一层薄冰,不时有鸟儿掠过河面,这是汾阳市近年来大力实施河道治理项目的成效之一。当日,山西省水法治宣传基地(汾阳市禹门河公园板块)正式揭牌。作为山西省水利厅建立的第一个县级水法治基地,汾阳市水利部门将加强统筹谋划,运用基地这一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水法律法规宣传好、普及好,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为全省水安全和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目前,吕梁市正在开展水保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将持续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方面发力,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实水利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水利执法与业务贯通的执法理念,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