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中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为破解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安全隐患,构建长效治理机制,近日,晋中市住建局牵头起草《晋中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晋中市全市共有住宅小区 2839个,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45.49万辆,其中该市城区15.63万辆。此前受停放场地紧张、充电设施缺口等因素影响,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僵尸车占用充电点位等隐患较为突出。经过两年物业专项整治,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缓解,但有一些问题尚未彻底根治,仍需制度予以固化规范。
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对于破解违规停放充电难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明确各方主体权责,晋中市结合本地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作出系统性规范。
该《管理办法》共分10条,从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基层自治组织管理责任、物业企业职责、充电设施建设、居民个人行为、惩罚标准等多方面具体阐释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填补省内空白。山西省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较为分散,缺乏操作性强的综合性管理办法。晋中市在省内率先破题,借鉴扬州、中卫等市经验做法,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各方职责,细化了处罚举措,构建闭环管理机制。二是拧紧责任链条。围绕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处罚5个环节,纵向上压实市、县、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相关企业职责,横向上明晰9个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形成共治合力。三是人防技防融合。将传统靠人的经验管理与技术的精准高效有机结合,实现“1+1>2”的协同效应。比如,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强制在住宅小区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源头破解进梯入户难题。
据了解,该办法有效期5年,实施后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开展评估修订。下一步,晋中市将抓好政策落地,持续拧紧安全责任链条,切实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