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破坏”到“守护” 重视生态修复治理——山西创新司法理念护黄河安澜-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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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16 11:30:41
来源:新华网

从“破坏”到“守护” 重视生态修复治理——山西创新司法理念护黄河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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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8月16日电(记者樊欣阳)“诶,这个就是老相家在河里捞鱼被抓的儿子吧?”“就是他,没想到电鱼还违法,咱们以后可得注意点。”在山西省永济市黄河边的一个增殖放流点旁,几位渔民正三言两语地讨论着一场永济市人民法院的现场巡回审判。

  对于把法庭搬到老百姓身边,大家都觉得新鲜,一位旁听的渔民在审判结束后主动向审判长提问:“我们在其他地方捞鱼犯法不?”

  “不在禁渔区、禁渔期,不用电鱼、毒鱼等非法方式捕捞的,就不算违法。”永济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鹏回答道。

  “惩罚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对老百姓起到示范教育作用才是我们真正希望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卞俊梅说。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生态环境脆弱带,环境资源保护任务艰巨,重、难点问题突出。黄河流经山西4市19县,流域人口占山西总人口的65%以上;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是黄河中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保护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对山西的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对于山西境内汾河入黄口非法采砂行为频发、汾河流域保护和修复难度大等问题,山西法院加快建设环资审判的专业队伍,秉持着“专业的人做专业事”的理念,培养了一支既专于环资审判业务、又熟悉环境资源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官队伍。同时,招募“专家型”陪审员,以便咨询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

  环资类案件往往涉及面广、影响大、案情复杂、专业性强。例如在非法捕捞类案件中,判处容易,但在如何执行生态修复上时,法院却有些力不从心,需要专家支持。卞俊梅说:“让被告人放哪种鱼苗能对黄河、汾河发挥出更大的生态价值?法官确实也不知道。”

  2024年11月,永济市人民法院在永济市水产良种站专家的指导下,建议被告人增殖放流35000尾赤眼鳟鱼、黄河大鲤鱼鱼苗进黄河,作为生态资源修复的处罚结果。专家解释说,赤眼鳟作为滤食性鱼类,能够清理水中的有机碎屑和浮游生物,有利于维护水体的清洁和健康,同时,这两种鱼类在市场上也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能为渔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

  
  永济市人民法院在黄河岸边放流35000尾赤眼鳟鱼、黄河大鲤鱼鱼苗。受访者供图

  2019年,山西高院紧跟最高人民法院步伐设立了环境资源法庭,到2020年底,山西所有的中级人民法院都设立了环资庭,每个县级法院都有环资审判团队,落实了行政、刑事、民事的“三合一”审判模式。截至2025年6月,山西法院共审理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环境资源类案件22000余件。

  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修复离不开山西法院近年来搭建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与体系,在过去“严审严判”的基础上,愈发重视生态修复治理的“后半篇文章”。

  在北京市朝阳区某环境研究所诉山西某铝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山西省忻州中院促使双方达成赤泥库封场的调解协议,并协助被告企业寻找专家攻克技术难题,将企业过去的生态包袱转化为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昔日沙尘滚滚的尾矿库变成了绿意盎然的千亩草场。

  
  如今的赤泥库草场。 受访者供图

  山西法院运用现场巡回审判、增殖放流、技改抵扣以及公益志愿服务等方式,让被告人从“破坏者”身份转变为“守护者”,对当事人、社会公众都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在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的一起诉讼案中,被告人非法捕捉珍贵鸟类红点颏,法院在判处生态资源修复费用的同时,责令其参加40小时的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志愿服务。

  “红点颏的下巴有一撮红毛,叫声婉转动听,因此有很多人喜欢它,但红点颏在我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捉和买卖都是违法的。”在太原市动物园内,被告人韩某在公园入口等处向游客进行保护鸟类知识科普。卞俊梅说:“判处公益服务是我们探索‘恢复性’司法的一个尝试,也为我们后续依法保护生态文明、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新的司法思路与保障。”

  
  被告人正在太原市动物园门口进行公益志愿服务。受访者供图

  此外,山西法院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从源头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用“小问题”解决“大隐患”。在一次巡查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艾鼬、环颈雉存在被猎杀风险等问题,主动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制发7份诉前司法建议,并入村入企入户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保护身边珍贵物种,将司法关口前移,推动涉森林资源犯罪“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发”。

  “一个案例坚持下来就有可能变成一丛草、一片林、一群鱼……这就是我们种下的希望。”卞俊梅说。(完)

【纠错】 【责任编辑:王浩庆】